机构声明
我院是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独立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效测试、技术鉴定、承压类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常压汽车罐车(罐体)检验、型式试验等工作的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事业法人资格。为保证我院更好地开展相关技术工作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特声明如下:
1、依法检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检验检测等活动获得必要的资源,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在核准及授权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不出具虚假报告,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2、公正独立。我院独立于所涉及的受检各方,不从事或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销售等有违公正性和妨碍检验、检测独立公正的活动,不允许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我院技术能力、判断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不受商业、财务、行政等方面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干扰,为所有客户提供同等优质、高效的服务。
3、客户至上。认真履行合同,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要求。
4、保守秘密。我院承诺在所有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保守涉及客户技术、经营等方面的秘密,保护其知识产权,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不对外泄露商业秘密。
5、规范收费。我院承诺对所有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和我院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执行。
如违反上述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我院愿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